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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P2P平台 擬立專法   

 

多位立委質疑網路個人借貸平台(P2P)無法可管,恐產生爭議,金管會主委王儷玲2日回應,金管會初步傾向要訂定全新專法,定義P2P可經營的業務範圍,且平台業者擬不得經手資金、不能接受儲值、不能用高利率誘導投資人等,但全案可能要等520新政府上任後才能拍板。

 

P2P平台要不要算金融業?要不要由金管會主管?金管會過去一再透露「研議開放」,但已有三家平台業者開業,包括鄉民貸、LnB信用市集及哇借貸開業,王儷玲及銀行局長詹庭禎已多次在立法院公開表示,這三家平台業者是依經濟部的公司法開立,目前不算是金管會主管的業者,但會密切注意三家公司是否有違反銀行法吸收存款等情況。

 

多位財委會立委多次質詢金管會為何不管理P2P平台,萬一如大陸發生平台吸金後倒閉,未來民眾還是會要政府、尤其是金管會負責任,所以金管會最好儘快立法管理。

 

立委賴士葆昨日即質詢P2P到底要不要開放?是不是要限制不能吸收存款、不能吸金?王儷玲回應,目前立場是朝開放方向規劃,但必須訂專法來管理,這部分520前恐來不及,但近期金管會已多次發出新聞稿提醒已開業的平台業者不能儲值、不能祭出高利誘惑民眾等。

 

據了解,銀行局也仍在草擬P2P相關規範,但由於大陸已開始嚴管P2P平台,要求不得經手資金,未來台灣也考慮P2P平台業者只是單純「資金仲介」,即替有借款意願者,找到想借款的人,且利率等條件達成共識,雙方再自行簽約。

 

但這部分仍必須等新主委丁克華上任後拍板,還會有徵詢各部位意見、公聽會、行政院跨部會協商等,再送到立法院審議,今年前是否能完成立法,尚無法確定。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 : 奇摩新聞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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